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维护校园安全,10月26日至27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督查组何明田、张胜利一行,对天水“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王存代,天水市教育局安全工作科科长何冠斌及相关县(区)检察院、教育部门工作人员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交流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清水县、张家川县和秦州区,对7所中小学和1所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一键式报警装置的设置及使用、食堂管理、学生宿舍尤其是女生宿舍管理、学校对“一号检察建议”的认识与学校有关同志进行了交流,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查看,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提出整改建议。督查过程中,督查组组长何明田指出,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不仅限于预防校园性侵害,其内容涵盖校园安全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法治建设、预防性侵及欺凌等四大方面,内涵丰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学习,积极落实,并对落实学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27日,督查组在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天水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汇报,两级院未检工作分管领导对本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了补充发言
座谈会上,督查组指出,市检察院与市教育部门能够主动沟通联系、及时研究部署、主动自查整改、督促履职尽责,市检察院推动工作、对下指导有力,各县(区)检察院工作扎实、真抓实干,对天水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对今后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发力。检察机关要持续跟进,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教育部门和学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真正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二是要处理好督促办与亲自办的关系,找准定位,监督而不越位、督导而不替代。三是法治副校长要全面认真履职,不能将入校履职停留在领聘书和挂名上,要配合学校规划法治教育,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使法治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质化。四是法治进校园要结合学校需求,创新举措,力争打造一批精品课程。五是要继续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将临聘人员全部纳入查询范围,净化教职工队伍,筑牢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