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2020年天水市保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对冲疫情影响,释放政策红利,由天水市工信局牵头组成“六保”任务落实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七字”文章,落实“六保”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突出一个“减”字。切实落实好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一是落实税收减免政策。1-4月,全市共减免各项税收1863.14万元,其中:中小微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退税10.87万元;享受疫情防控生活服务、公共交通免征增值税附加税779.72万元;无偿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及附加8.5万元;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783.86万元;享受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征企业所得税220.7万元;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59.49万元。二是落实社会保险减免政策。截至4月底,全市实际减免企业养老保险1586户8099.30万元;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1619户421.7万元;减免工伤保险1582户204.89万元。三是减免相关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对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自我申明方式换证,免除技术评审。先后对检定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医用计量器具571台设备减免计量检定校准费用5.5万元,免除特种设备检验费25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稳定。
放大一个“增”字。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解融资难融难题。全市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了30余款金融信贷产品,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截至4月底,全市各类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44.24亿元。对纳入全国和全省重点保障名单的33户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目前已为8户企业发放贷款13笔,贷款金额4.75亿元,贷款利率最高执行4.05%,最低执行2.05%,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国家降准政策。从2019年起,先后7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累计释放信贷资金15.89亿元。全市贷款规模大幅度增加。一季度,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38.62亿元,较年初增加57.58亿元,增长5.33%,全市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710.29亿元,同比增长14.55%;市财政局目前已落实提前批政府债券9.8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326亿元,专项债券7.33亿元。
落实一个“降”字。多措并举,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是降低用电成本。2月-6月期间,对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力用户(高耗能行业用户除外)和转供电终端用户的中小微企业的电费实行减免5%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截至4月底,已为全市8.4万户中小微企业减免电费1037万元。对我市符合条件的135户工商业用户申报享受直购电政策。二是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入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房租。全市9家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共为2615家企业减免房租、物业等各项费用1349.6万元,涉及就业人数18066人。市国资委所属4户国有企业为承租其房产的226户工商户,共计减免租金332.45万元。三是推荐符合条件企业享受贴息政策。市工信局筛选推荐43户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享受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33户企业被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目前,市县财政部门已对1户国家级重点保障企业、7户省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244.14万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市财政积极发挥天水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作用,对2020年已投10户企业和待投的可转股债权企业利率降低一个百分点执行,预计全年为企业减少106.52万元利息。五是市投资担保公司对疫情物资保障和生产企业担保费率统一降至1%,对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中小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35%。截至目前,已为13家企业担保贷款1.89亿元。
紧盯一个“缓”字。兑现国家关于缓缴少缴相关费用的政策措施,增强对市场主体的流动性支持,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一是落实缓缴电费政策。对在疫情期间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缓缴电费,缓解期实行“欠费不停电”政策,并免收滞纳金。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期纳税、缓缴少缴社保费政策,截至目前,为37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延期纳税款61179.74万元;为1248户困难企业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5251.52万元。三是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指导各金融机构,对困难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措施,正在办理展期续贷业务。
强化一个“补”字。指导企业主动申报,享受相关奖补和返还政策,及时将各类惠企资金发放到位。一是落实稳就业奖补政策。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起新增吸纳本县区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标准奖补。对中小微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照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奖补。目前已兑现5家企业,奖励资金16万元。二是落实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且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费50%,目前受理557户企业稳岗返还申报,申请资金1200万元。三是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返还6个月人均保险费8340/人标准返还企业,政策延续到年底,2019年为6户企业返还资金2160.48万元,2020年为5户企业返还资金1477万元,并明确该政策延续到2020年底。
狠抓一个“清”字。强化措施,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2020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5.89亿元。截至4月底,已偿还欠款2.2亿元,清偿进度37.3%,剩余欠款3.69亿元。市清欠办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剩余无分歧账款金额500万以下的5个拖欠主体,共计欠款514万元,5月底前实现清零,其余7个拖欠主体,共计欠款36428万元,10月底前清偿完毕。
持续一个“暖”字。强化服务措施,开展“暖企”行动,贴近身子服务、蹲下身子协调,增强企业“获得感”。工信部门采取“一企一策”措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华天集团、海林公司、岐黄药业等企业协调复工复产贷款2.68亿元。设法解决个别企业防疫物资短缺的问题,为19户中小企业免费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1万只、测温枪30个。人社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微信等方式,多时段滚动广泛发布用工需求信息,解决紧缺用工1592人,市场主体用工压力得到缓解。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牵头建立了24小时全天候政策咨询热线,积极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咨询事项。市人社局为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55万元,321人(次),带动就业902人。市市场监管局上门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0件,帮助企业融资2.84亿元。市金融办积极搭建“天水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协助企业线上办理贷款。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和市场主体的稳定。全市规上企业复工复产率99.4%,批发和零售业复工率100%,农业龙头企业、超市、电商、快递和外贸企业全部复工复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