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市场监管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快速响应,加强组织领导,靠实防控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市输入和蔓延。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靠前指挥调度。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设立市场监管组,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王燕,市政府党组成员汪小娟任市场监管组双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米万平和市场监管、公安、商务、林草、农业农村、粮食储备、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7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市场稳定。各成员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紧急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取消春节假期,加班加点,站位一线,带头示范,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最前沿。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围绕市场监管组承担的工作任务,王燕、汪小娟同志靠前指挥,加强协调,主持召开两次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专责组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研究并安排部署市场监管组贯彻落实措施。1月30日下午,王燕、汪小娟深入秦州区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看望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2月1日,市场监管专责组第二次会议之后,王燕、汪小娟带领市场监管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天水第一粮库粮油店、罗峪果蔬批发市场、天水宾馆、瀛池果菜批发市场,现场检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和保供稳价工作,并对超市、粮店、药店、果蔬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二)细化工作任务,迅速落实防控措施。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组及时印发了《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修订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对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明确指导。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及时发布通告,从价格监管、野生动物交易、餐饮食品安全、广告监管、粮油供应、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用品及相关服务广告监管的通告》《给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封信》,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林业和草原局《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方案(修订版)》,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农村及偏远地区粮油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市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还派出督查组,全面督查县区局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非公企业党委、个私协会、电商发展协会还发出了《倡议书》,号召非公企业、协会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去,群防群控,共克时艰。华天电子、天水市浙江商会、张家川、秦安、武山、甘谷等地中小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捐款、捐赠医用酒精、防护面罩等防护物资,积极贡献力量。截至目前,全市80余家非公企业捐款捐物累计达360万元。市商务局及时协调天水市电子商务发展协会,通过电商平台为我市采购医用口罩5000只,捐赠给天水市红十字会;联系爱心人士捐赠医用防护服100套、医用手套300双、医用口罩200只、消毒液两箱,全面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市场管控,全力保质保供稳价。为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市场监管组提前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持续加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等重点管控场所检查力度,突出抓好防疫用品价格监管、禁止活禽销售、严查野生动物交易等重点环节管控,不断加大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力做好面粉、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市场监管局对36户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依法打击哄抬物价、随意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截至2月6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284人次,检查集贸市场以及食品和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7350户次,查处违法行为8起。针对部分餐饮单位白天歇业夜间营业的实际,通过加大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夜查”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员工晨检、定期消毒、入店人员检测体温、工作人员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目前,全市督促退订集体聚餐354场次,劝停农村集体聚餐343场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停业6764户。市农业农村局全力做好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农村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市蔬菜生产在田面积共14.93万亩,设施蔬菜9.83万亩,露地蔬菜5.1万亩。市商务局指导各超市、商场企业充分保证生活必需品货源,及时补给,及时上货,并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市粮食局及早安排市第一粮库有限公司、天水恒顺面粉有限公司和5户县区应急加工企业,于1月29日启动应急加工供应系统,开足马力实行24小时不间断面粉生产,增加成品粮源供应,确保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货源稳定,保证应急供应所需。动员全市16户粮油应急配送中心全力做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目前,全市粮油库存充足,市场供应正常,库存面粉1666.2万斤、大米279.98万斤、食用油359.78万斤,库存量均有增长;从监测情况看,全市面粉均价3.98元/公斤,大米均价5.88元/公斤,食用油60.79元/5L;6种基础蔬菜市场均价呈下滑态势。
(四)强化工作协同,紧盯需求优化服务。市场监管组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落实防控措施、严格禁止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等7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通告》。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销售的通告》,并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对秦州区、麦积区农贸市场、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餐饮单位等进行了集中检查,积极构建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市林草局建立领导包片、包养殖场所和专人专管制度,全面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监测员和8612名护林员实施网格化巡护模式,不留盲区死角,全面加强野外监测巡护,联合森林公安开展检查督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张贴公告及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公路动物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畜牧和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对过往车辆进行检车和全面消毒。已累计排查人工饲养野生动物55731头(只、尾)次,累计排查生猪492944头次,累计排查1195.25万只次。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确保特殊时期电梯安全稳定运行,市场监管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电梯清洁消毒、合理安排维保、错峰开展检验、保障安全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还及时衔接省计量院派出2名专家,从2月6日起,对天水南站、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407医院的快速检测设备进行了检定,已检定70件,其中校准25件,及时满足了疫情防控期间快速检测设备检定需求。
(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疫情防控管职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服务场所市场执法检查,全面关闭各类活禽屠宰经营场点,严禁活禽销售,全面排摸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活禽销售点经营户底数,实行网格化监管;督促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配备电子体温测量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与登记;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监管执法加大巡查力度与频次,开展夜间巡查,严防死守,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市市场监管局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牛肉面馆大幅涨价、药店哄抬价格、销售“三无”口罩、肆意抬高物价、经营未注册二类医疗器械、未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进行了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8件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对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畜牧和交警部门密切配合,截获一辆来自湖北运输鸽子的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销毁了20只鸽子,并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行了全面消毒。
(六)认真应急值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自身防护,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信息上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切实抓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市场监管局专人值守12315“一号通”热线,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舆情监测应对,做到高质量接听群众咨询、高效率处置消费诉求。建立了《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日统计表》专用台账,以口罩、药品、消毒用品为监测重点、以价格欺诈、以次充好为统计对象,工作人员每天对受理、处置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分析与综合上报,做到消费咨询当场解答,一般诉求即时回复,复杂诉求当日办结,涉嫌违法立案查处,有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23日至2月4日,共受理投诉举报411件,其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投诉举报306件(含舆情留言44条),办结251件,办结率82.03%,转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办理3件(武汉市疫区返乡人员);与居民生活消费(食品)有关的投诉举报62件,办结58件,办结率93.55%;其它投诉举报43件,办结17件,办结率39.53%。共发布消费警示508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