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7月22日-8月10日,市、县区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发通【2017】97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对已命名表彰的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实地核查,按照保留、撤消、注销的要求,进行了严格的复核,经复核并商市民政局同意后,对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村(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7日,共七个工作日。如发现有问题,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反映。
联系人:杨晓娟
联系电话:8213547
通讯地址:天水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秦州区天河广场D座1308室)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示名单
1、秦州区关子镇西沟村
2、麦积区伯阳镇曹石村
3、秦安县郭嘉镇暖泉村
4、甘谷县新兴镇雒家村
5、武山县马力镇北顺村
6、张家川县刘堡乡高家村
7、清水县永清镇张杨村
8、秦州区七里墩街道海林社区
9、麦积区道北街道滨河路社区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