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建立案件联审协审工作机制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着力解决审理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问题,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案件联审协审工作办法》,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建立案件审理联审协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办法》规定,对符合4种联审协审条件的案件,经相关部门单位申请,区纪委监委从审理人才库中抽调或指派人员组成审理组,要求审理组要树立“铁案”意识、保密意识,严格落实审理工作“三十二”字方针,加强与案件查办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发案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严格规范联审协审、集体讨论、审理谈话等工作流程,层层把好案件质量关,全面审核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同时,加强审理人才库教育管理,严把入库人员“入口关”,定期开展培训,对审理工作的前沿理论、疑难复杂实务、典型案例研究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适用等进行指导学习,不断提升入库人员审理业务水平;实现动态管理,适时根据入库人员工作、职务变化及奖惩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更新,使入库人员始终保持充足数量、较高的素质。(供稿 天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