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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召开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图)
(2019/4/19 8:39:57)  来源:天水在线  打印本页

赵四辈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动员会上强调

高效推进 确保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功

  4月18日,天水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召开,对天水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全面启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四辈强调,要切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履职尽责,稳步有序、高效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功,为幸福美好新天水建设再添新力。

  赵四辈指出,启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是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从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正确认识、深刻把握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着眼于天水经济社会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公交都市创建作为加速天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紧贴我市公交行业实际,对照创建指标,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公交优先发展和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中的引导和统领作用,形成一整套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内容完备的公交规划体系,促进我市公交行业科学规划和系统性建设。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调度、督查指导等职能作用,对照创建指标要求,牵头各责任单位,制定明确的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切实建立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任务具体到人、到岗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动员会上,宣读了《天水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运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作了表态发言。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公交都市

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9〕33号


秦州区、麦积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天水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交通运输厅(甘交运函〔2019〕53号)批复,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天水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公共交通出行体验,积极开展“十三五”期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打造人民满意公交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发展短板,突破发展瓶颈,加快公共交通建设步伐,构建安全可靠、便捷高效、舒适文明、绿色低碳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确保到“十三五”末成功创建具有天水特色的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方位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坚持科技带动、协调发展。借助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将公交都市创建融入推进天水城镇化发展、旅游富市和建设国家文明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等重要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思维,建立与城市公共交通相适应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经营机制,破解发展瓶颈问题。

坚持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结合创建要求,统一创建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有计划、有目标、分步骤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

(三)总体目标

结合天水城市发展的定位和要求,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力争至2020年,天水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更为完善,公共交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公交运营结构实现优化。公交线网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形成常规公交快线、普通线与支线、定制公交等相互衔接有序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达到8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5%,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中心城区周边20公里区域内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率实现100%。

公交设施设备得到改善。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100%,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70%,公交专用道比率提高到5%,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和行业监管平台投入使用,力争建成3个大型综合客运枢纽站,城市公共交通乘车IC卡使用率达到60%以上,两区公交车辆实现车载智能终端100%全覆盖,公共交通一卡通跨区域互联互通得到有效推进。

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7公里/小时,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85%(±5分钟均视为正点),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下降到90%,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公共汽电车交通责任事故年均死亡率控制在0.05人/百万车公里以内,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环保水平再上新台阶,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60%以上。

政策和管理机制更加完备。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体系形成,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配套政策和机制得到完善和良好执行,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落实到位,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公交企业优质经营管理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公交职工收入水平得到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得到全面落实。

二、创建工作任务

(一)实施政策规划导向工程

1.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甘肃省公共汽车管理政策法规,结合天水公共交通管理和市场实际,健全完善天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2.完善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考核制度。参照《甘肃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等为重点,完善天水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考核制度,开展公交运营服务考核工作,促进企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3.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制定《天水市道路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平台使用权限、平台管理、平台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指导平台的运营,发挥平台管理和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羲通公交集团

4.修编《天水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按照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对《天水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进行修编,确保其与上位规划之间的紧密衔接,争取做到同步修编和实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羲通公交集团

5.编制《天水市公交首末站布局规划》。结合城区规划建设,进一步梳理公交站场需求,编制《天水市公交首末站布局规划》,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保障和建设依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6.编制《天水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科学推进充电桩(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和社会车辆的推广应用提供条件,提升行业新能源装备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7.实行公共交通用地划拨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土地政策,公交规划确定的公交枢纽、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清洁能源加气(充电)站、调度中心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住建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8.健全完善公共交通财政支持政策。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公交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交运营实际和发展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补偿支持政策,实施公交企业成本规制,与公交服务质量考核挂钩,促进财政资金科学有效利用。加大公交政府支持和财政补贴力度,利用价格杠杆机制,鼓励和吸引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税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二)实施基础条件完善工程

9.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实施“接通南北、畅通东西、快速环城、内部换乘”发展策略,努力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完成秦州大道建设工程,形成东起潘集寨、西至藉口镇的城市快速干道;完成麦积山大道、甘泉至麦积山景区旅游公路建设,形成北起羲皇大道,南至麦积山景区的生态景观大道;完成东柯大道建设和西十里交通疏解工程、羲皇大道秦州段提升改造工程、成纪大道西段改造工程;实施三阳川至岷山厂隧道、罗家沟至三阳川隧道至甘麦公路中通道建设,形成三阳川与中心城区的快速交通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10.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实施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建设天水城市核心区东西方向的公共交通骨架线路,进一步提高天水市城市东西交通通畅水平,加快秦州、麦积两区相向对接发展,丰富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三)实施公交节点优化工程

11.完善公交首末站点建设。积极采取首末站、停车场、充电桩(站)“三站合一”模式,创建期间新建5个公交首末站,新建首末站采用“配建场站为主,独立占地为辅”的建设方式,每座公交首末站净用地约2亩左右(具体以每辆标准车首末站用地面积约100㎡计算),切实保障公交首末站的规划和项目用地;在中心城区公交场站需求突出、用地紧张的区域,利用路侧、街角、公园绿地、立交桥底等零散用地,挖潜建设小型首末站,回车道、停车位可利用就近车道,缓解公交场站供需矛盾;依据相关政策精神,结合公交线网规划,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大中型居住小区、商业区等有关公共场所新建或改扩建时,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集约化利用土地,实现公交基础设施与住宅、商业办公、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它客运方式的无缝结合。依据《天水市公交首末站布局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确定公交首末站年度建设计划,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批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及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负责公交首末站建设用地保障和项目建设审批,市财政局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12.升级改造公交停靠站。继续加快城区公交停靠站的智能化升级改造进度,完成300个以上停靠站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实现公交线路运行信息及时直观显示,提供天气预报、即时新闻等便民服务,方便市民合理安排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和羲通公交集团负责确定公交停靠站升级改造计划,市住建局负责升级改造站点的公交港湾新(改)建及预留站点强弱电接口,羲通公交集团负责设立站牌,市财政局及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13.完善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对城区内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进行港湾式改造,改善乘客候车环境,对于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统一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市交通运输局和羲通公交集团确定新建和改造的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计划,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道路建设管理权限负责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财政部门及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四)实施公交结构优化工程

14.扩展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按照“减少重复、减轻拥堵、弥补不足、填充空白”的原则,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超前研究秦州、麦积主城区和规划新城区的线网发展计划,结合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功能区市民出行的需求和城区改扩建,及时研究开辟、调整公交线路,提高线网覆盖率。到“十三五”末,实现建成区公交路网密度3.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100%。由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公交企业开展调研并制定年度线路开通和调整计划,逐年完善线网布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15.提升公交运力配置水平。根据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和公交线网规划,加大投入,及时更新公交车辆,增强公交运力;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加大大容量、低地板、空调车辆的比例,选用安全可靠、配置合理的车辆,提高乘坐舒适性。以大载体车辆为主、中小车辆为辅,优化车辆结构,满足不同客运条件的需求,降低满载率和早晚高峰时段平均拥挤度。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市公交车保有量超过600台,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公交企业提出年度车辆更新投放计划,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后及时购置投放,财政、工信部门和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有关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五)实施智能公交工程

16.建设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结合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拓展,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包含运营状态监管系统、成本补贴核算、服务质量考核等系统。到“十三五”末,实现集成GPS定位、车载视频、智能报站等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在两区公交车辆的全覆盖。将全市的综合交通枢纽,各主要的公交换乘枢纽、公交停靠站等节点纳入监控管理范围。

责任单位:市智库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通过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扩大服务内涵,让公交服务更加贴近和方便市民。继续完善公众出行公交信息服务系统,将公交信息化系统从管理手段延伸到服务,提高公交系统数据的使用率,在实现电子站牌导乘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应用“掌上公交”查询服务、公交热线查询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对公交运行信息的共享需求,让乘客随时查询到公交实时运行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缩短等候时间。

责任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智库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财政局

推进公共交通IC卡应用。进一步扩大公交IC卡的发售规模,着力提高常住人口的刷卡乘车比例,以公交IC卡为基础,整合自行车等使用功能。到“十三五”末,实现公交刷卡率达到60%以上,加快完善标准体系,逐步推动公共交通“一卡通”跨省市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羲通公交集团

建设公交ERP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引导公交企业建立公交ERP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公交企业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效率,全面有效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实现网络与无纸化办公,加强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办公系统、计划管理系统、综合分析系统建设等,建立公交企业数据资源体系、业务流程体系,初步实现“管控一体化”。

责任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公共交通绿色低碳工程

20.加大绿色环保车辆投放。加快老旧公交车报废更新速度,在公共交通行业积极推广现代节能环保技术,加快更新新能源车型,以“低能耗、低噪音、尾气零排放、配置空调(暖气)设备”为基本要求,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到“十三五”末,实现市区绿色环保公交车辆比重提升到60%以上。公交企业负责提出年度绿色环保车辆投放计划,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后及时购置投放,财政、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和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落实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21.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50号)要求,以规划为引导,在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公交停车场、保养场等配套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大力推进集中充换电站建设,做好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充电桩配套建设,提高新能源车辆推广基础条件水平。按照《甘肃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天水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市发改委组织推进建设,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对项目建设积极给与相关的支持政策,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22.继续推广公共自行车系统。在已建成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基础上,依托山水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优势,结合山体视线廊道、沿河景观系统、历史文化街区,在旅游景区、居住区和社区中心继续加大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积极引进互联网共享单车,大力发展慢行交通出行方式;实施公共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有益接驳,解决市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23.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引导鼓励企业加强节能驾驶和节能操作管理,推广应用驾驶员培训模拟器和多媒体教学,有效降低驾培能耗。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气、废水、费油的循环利用,在驾驶员日常教育中增加节能操作技术内容,在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考核中加强节能相关知识的培训,更广泛地组织运营车辆节能操作竞赛,推广节能减排经验,大力普及汽车驾驶节能知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羲通公交集团

(七)实施城市公交提速工程

24.建设公交优先交通系统。落实公交优先发展要求,沿城市主要客运交通走廊,在条件允许的道路上,开辟高峰时段公交优先道;建立公交优先交通信号灯系统,实施公交车辆在交叉口左转或直行的通行优先权;布设大容量快速公交专用线,打造快捷、高效公交出行系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25.加强公交优先交通系统管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道管理办法》,利用交通监控、车载摄像设备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公交优先交通系统的日常监管,对违反规定影响公交优先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实施严格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羲通公交集团

(八)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

26.完善城乡客运网络布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科学统筹城乡客运线网,按照方便百姓、均等服务的原则优化城乡客运线网结构,逐步建立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场站为依托、辐射行政村的市区、城镇、镇村三级基础网络,加快调整、改造和延伸现有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线路,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两区政府制定辖区城乡公交发展年度计划,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规定提出意见并对开通的线路、运力投放组织审核批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羲通公交集团

27.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坚持“一体化规划、合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完成一批乡镇汽车客运站(或公交首末站)、行政村招呼站、候车亭,促进各类道路客运方式在站点功能和布局上的衔接。新建或改扩建的农村客运站要统一标志、标识,配备齐全的站内设施,满足农村客运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客运站经营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客运站经营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28.探索公交经营新模式。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热补冷、机动灵活的资源配置机制,引导发展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做好农村班线与城市公交的衔接,打造全面覆盖城乡,服务不同层次需求的城乡公交网络。探索开行周末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非固定客运经营新模式。由公交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提出年度服务新模式的线路和运力投放计划,交通运输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予以审核批复开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九)实施旅游交通基础提升工程

29.加强客运综合枢纽场站建设。全面完成麦积客运站、天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站、天水汽车西站三个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和运营。结合客运枢纽建设,积极培育交通旅游产业化发展,覆盖重要区域交通设施、地区性客流转换点、城市强客流集散点,发挥对外枢纽接驳、多模式线网锚固、城市用地开发支撑的功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天嘉交运集团、羲通公交集团

30.客运枢纽场站综合开发。通过对客运枢纽场站配套设施进行综合开发,建设集运输换乘、旅游服务、商贸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综合体,为城市旅游交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市交通运输局确定综合开发计划,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审批,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市文旅局、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负责旅游服务建设,市财政局及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31.优化公交旅游线网。以城市公交线网建设为基础,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设计旅游公交线路,全面建立满足不同旅游需求、覆盖主要旅游景点、接驳换乘高效的旅游公交线网。(1)旅游公交环线。针对市内景点,开通将各个景点串联起来的公交旅游观光线路方便游客出行;(2)旅游接驳线路。针对郊区、县区景点,开通各景点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换乘接驳的公交线路;(3)旅游公交专线。新增天水南站-麦积山大景区的旅游专线,实现城区客运交通枢纽与旅游景区的便捷换乘、点对点对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32.优化公交旅游运力结构。落实旅游富市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旅游交通产业,加强旅游客运车辆投放力度,提高车辆配置水平,大力发展高效、低碳、大容量的公交旅游系统。到“十三五”末,实现旅游客运中、高档客车数量占上线营运客车总数的7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相关旅游客运企业

(十)实施智能旅游交通工程

33.完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启动智慧交通二期工程建设,实现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市、县、企业信息化联网体系全面建成;实现对营运车辆总里程、燃油消耗、运营收益等数据的相互关联比对和分析,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实现管理业务网上办公和“一站式”便民服务;建设出租车电召平台等运输服务系统,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智库办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34.建设联运换乘智能系统。通过建设联运换乘系统,把常规公交系统、铁路系统、长途客运系统等运输系统的信息集中在一个城市客运换乘信息平台,实现各系统之间运营信息共享,实现客运数据交换、运输衔接调度、游客旅行设计等管理和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智库办

配合单位:天水机场、天水火车站、天水高铁站、羲通公交集团、天嘉交运集团

(十一)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

35.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模式,治理交通拥堵。针对城区关键的交通堵点乱点开展交叉口渠化设计,根据中心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重点治理交通拥堵。采取路口渠化、单向通行、禁止左转、人车分离、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增设隔离栏和人行天桥等方式,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等信息化交通管理措施实施交通组织、控制,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和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智库办、市财政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羲通公交集团

36.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对新建、改建的居住小区、商业中心、医院、学校及其它公共建筑(场所)等按规划配建公共停车场,逐步清理现有停车场所,对城区繁华路段的临时停车泊位,实行限时停放。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以及停车场改变用途的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尽快规划建设一批占地少、造价低、快捷简单的立体停车场,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完善停车收费设施,补充完善相关停车规章,提高停车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十二)实施公交品牌工程

37.开展公交服务品牌建设。开展“公交品牌示范线路创建”和“星级驾驶员考评”活动,通过对车容车貌、车内环境卫生,驾乘人员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和规范操作等方面综合评比,评选公交品牌示范线路和优秀驾驶员,总结试点线路经验,完善活动评选评价体系,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行业评选活动,并打造一批公交品牌线路和优秀驾驶员,积极宣传推广,树立起行业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38.鼓励市民参与公交服务评价。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社会对公共交通的监督作用,在公交车和网站等设置公交服务评价窗口,不定期开展问卷调查,积极互动,发动市民对公交服务质量打分、评价,为公交发展建言献策,充分收集、听取市民意见,提高市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满意程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39.实行公交驾驶员考证激励。通过系统培训、开通公交A1、A3驾驶证考试绿色通道、驾驶证考证补贴等措施,提高驾驶员改善专业驾驶技能的能动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羲通公交集团 

40.强化企业教育培训。制定员工培训计划,重点对司乘人员定期进行服务意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升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建立驾驶员奖励机制。

责任单位:羲通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41.开展关注公交驾驶员活动。组织媒体,发动社会,开展关注公交企业、公交驾驶员活动,从客观真实的角度反映公交驾驶员的真实生活,让市民理解驾驶员,社会关心公交驾驶员,营造和谐文明的司乘人文环境。在公交枢纽站场、首末站等,配套设置和完善公交驾驶员用餐、休息、如厕等生活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羲通公交集团

42.规范公交运行日常管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公交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40号),严格执行《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2016),查处不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输服务质量。督促公交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手册(试行)》开展公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从公交车运营线路、车站、停车场、司乘人员等方面制定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公交运营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加强企业司乘人员应急培训,将其纳入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内容,教育驾驶员正确处置运行中的突发事件,严格防范和正确处置侵扰公交车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羲通公交集团

43.建立公交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结合公交行业特性,合理制定公交司售人员的工资增长水平,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一线职工收入,建立职工权益保障制度,维护合法权益,确保队伍稳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羲通公交集团

三、2018年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制定了《天水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试行)》、《天水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手册》等政策制度。完成三阳川公交站、秦州公交综合枢纽站、成纪新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初步选址。完成公交港湾改建17个,累计完成280座停靠站智能升级改造工作。开通麦积陇林瑞馨苑至吕家村公交线路。结合政务中心建设和市三中搬迁,调整3条公交线路保障运行。完成针麦积山大景区串联各景点的公交旅游环线及麦积区董家河—麦积便桥头公交线路的调研。组织实施城区关键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设计工作,将公交道路优先权和出租车停车位的相关意见纳入设计工作研究内容,设计方案正在逐步实施。天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站、天水汽车西站基本建成并试运营,麦积客运站主体工程也已完成。启动建设智慧交通二期工程方案,并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完成天水轻轨示范项目选线和专题研究工作,并开工建设。起草编制天水城区公交首末站布点规划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方案。公交企业积极开展“品牌示范线路”、“品牌示范窗口”及“星级驾驶员考评”活动,积极树立行业服务品牌,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四、创建工作保障

(一)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的系统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智库办、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天嘉集团、羲通集团等单位组成的“天水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推动创建统一高效开展

根据创建工作任务,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制定天水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阶段性创建目标,靠实创建责任,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成立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的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督导组,全程跟进督导各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加强创建资金保障

按照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相关精神,根据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状况,积极向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申请落实支持政策。将“公交都市”创建纳入市级公共财政预算,配套一定的建设资金,用于创建重点工程。

(四)加强创建用地保障

结合我市实际和创建工作需要,优先保证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公交港湾、停车场和配套设施等建设用地供给。严禁随意侵占和改变公交场站规划确定的公交场站用地,确需改变规划(包括现有)的公交场站设施位置、规模和用途的,必须按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进行调整,保障重点创建工程用地供给。

(五)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

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公交都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无车日”、“公共交通宣传周”、“公交企业开放日”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公交优先”、“文明交通”、“旅游交通”、“绿色交通”的公共交通理念,培养市民低碳出行、公交出行习惯,提高全社会参与“公交都市”创建的积极性,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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