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紧盯“一号工程”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2018年,天水市纪委监委在继续深化“两查两保”“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采取“1+4”工作措施,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49件,处理756人,党纪政务处分436人,组织处理320人,问责231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63起208人,形成强大震慑,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着力健全完善监督监察机制。市纪委制定出台《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三年专项治理从总体要求、治理重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扶贫攻坚成员单位参与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出台《天水市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及项目资金监督监察办法(试行)》,进一步靠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流转到哪里,监督跟进到哪里,什么地方问题反映突出,就把监督的重点跟进到哪里,形成“可追溯、可倒查、可监控”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
(图为天水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甘谷县发改局扶贫办动员大会现场)
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按照中央部署的“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治理工作要求,2018年4至5月,在2017年全市“集中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基础上,采取“市县联动、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的方式,组建7个专项巡察组,重点针对7县区扶贫办、发改局开展了一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每个县区延伸巡察1个重点乡镇,动真碰硬,深挖细查,发现并督促解决了一大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人、重点事,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的健康实施。同时,各县区选择群众反映问题相对集中、扶贫工作任务相对较重的6个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甘谷等县区实现了乡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全覆盖。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延安会议”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召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后,天水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市委及时成立了天水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二个专责组,牵头抓总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向七届市委常委会第32次会议提交并通过了《关于全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重点任务分解及责任清单》,将中央和省纪委有关要求细化为1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分解到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图为天水市麦积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现场)
持续加强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培训。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利用举办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脱贫攻坚示范及其他扶贫工作培训班的机会,针对相关领导干部、扶贫工作队长、村干部等人员,就基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措施等进行专题辅导和警示教育,明确帮扶工作队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监督不到位如何追责等问题,达到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吃透政策、提升能力,知晓“红线”、远离“雷区”,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的效果,切实靠牢了工作责任,增强了监督能力。(供稿 天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