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文月平等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决定:接受文月平、刘天春、贾应珍辞去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文月平、贾应珍的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