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水平,天水市工商局从7月下旬开始,对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市局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做到人员、责任、要求和措施“四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集中评查,严格审核把关。采取随机抽案、客观评议、量化打分、如实通报等方式,对2017年6月1日以来形成的745卷行政许可案卷及49卷行政处罚案卷,对照评查内容和标准逐一进行评查,严格做到了“八查八审”:一查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查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查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查处罚依据、审适用条款,五查权利义务、审案件有无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六查处罚决定、审案件处罚决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七查处罚履行、审案件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八查整理归档、审案卷是否规范。对行政许可案卷侧重从申请、受理、审查、作出决定的依据和期限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理反馈,要求各承办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自查,提高案卷质量。此次评查既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中评查,又侧重行政执法办案单位经常性的自查自评。通过案卷评查、点评、交流,达到了相互促进,查缺补漏,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的目的。
四是通过案卷评查,市工商局各执法单位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以往有了一定提高,行政执法的程序更加完善,行政处罚均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各阶段的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事实依据的收集更加完整,多数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比较全面,证据的种类较多,能够清晰反映行政执法的事实依据,尤其是一些较为典型的案件,证据确凿充分,证据链完整,相互印证;法律依据的适用更加准确,基本做到了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法优于旧法及法律转致等原则;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更加科学民主,各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前,必须经过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作出超越授权的决定;行政许可案卷更加规范,在行政执法及行政案卷制作及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文书统一上更加完善。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