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向灾区募集善款的公告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极端天气频发,特别是6月下旬以来,出现大范围连续性强降水过程,境内渭河、藉河、葫芦河发生多年不遇的洪水,引发严重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危害。
灾祸无情,人间有爱!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扶危济困、救人于水火的爱心和慈善,我们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和颂扬。但是,我们发现,同时也接到群众的反映,目前,有一些社会组织和少数人,打着公益慈善的旗号,开展所谓的慈善活动,甚至通过网络平台和媒体,公开募集捐款捐物的行为也是层出不穷,给广大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和热心人士,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担忧,损害了慈善公益事业的声誉和公信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58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等法律法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进行备案,任何未认定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单位、个人,不得以慈善活动的名义开展公开和定向募捐。
我们要郑重告知全社会的是:目前天水市慈善总会是我市唯一一家依法登记接受社会公益捐赠,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他单位 、公益性团体和个人,未经市民政局审批,市慈善总会同意,都无权从事慈善募捐活动。
为了发挥慈善组织主渠道的作用,规范慈善行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摆脱困境,天水市慈善总会决定开展向灾区募集善款的活动。市慈善总会在接受捐款时,将给捐赠者出具《甘肃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和《甘肃省 民政系统接受救灾捐赠物资统一收据》,依据《慈善法》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捐赠善款一律进入市慈善总会专用捐款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善款的募集和使用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全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
单位名称:天水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中行民主西路支行
账 号:104501185642
接受捐款微信号:
联系电话:0938—8211693
捐款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滨河北路金华大厦四楼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