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天水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切实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全市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实施信用惩戒,同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1日

































撤销声明
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程波,身份证号:6205231981XXXX0378,已于2017年12月12日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撤销。
特此声明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