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电梯安全管理使用环节保险需求,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按照省质监局《关于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市质监局召开了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宣贯会。市特检所、各县区质监局和开发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监管相关负责人、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全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到2017年底,力争全市公众集聚场所电梯参保率达到8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梯参保率达到50%以上;二是到2018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公众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是在用电梯参保率达到50%以上;三是到2020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在用电梯,建立较为完善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形成投保单位持续承受,保险机构持续经营,社会公众长期受惠的良好局面。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区质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电梯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在自身工作实际,把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二要加强协作,稳步推进。要主动与辖区政府及安监、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交流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协调解决电梯责任保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辖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持续加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高电梯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水平和认可程度,积极营造社会广泛关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