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天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在天水市司法局实施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援助受案范围,受援人群按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实施项目,确保国家彩票公益金“专户存储、足额拨付、按时到位、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平,真正把资金用到帮助五类困难群体身上,更好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项目实施五年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及省项目办的安排和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审核;项目数据系统案件信息退补率大幅下降,实现了申报案件零退补。
截至目前,天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上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294件(其中农民工65件,残疾人53 件,老年人33件,妇女112件,未成年人31件),项目共有504人(其中农民工250人,残疾人55人,老年人42人,妇女120人,未成年人37人)直接受益,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04万余元,争取资金近39万元,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