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台山交警大队辖区违法车辆曝光台
▲甘EJ1018(车辆所有人:李斌奇)于2015年01月23日15时35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甘EA8773(车辆所有人:陈汉华)于2015年01月23日16时07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0元罚款,记3分。
▲甘EC4640(车辆所有人:李明军)于2015年01月27日09时36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0元罚款,记3分。
▲甘EG1012(车辆所有人:卢小彦)于2015年01月27日09时46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处200元罚款,记6分。
▲甘EF0038(车辆所有人:刘新元)于2015年01月27日10时01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处200元罚款,记6分。
▲甘EL5638(车辆所有人:苟广友)于2015年01月27日10时39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0元罚款,记3分。
▲甘EK8126(车辆所有人:康忠琴)于2015年01月27日16时11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0元罚款,记3分。
▲甘ET1015(车辆所有单位:天水市天安出租车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27日16时57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处200元罚款,记6分。
▲甘EA3048(车辆所有人:张小春)于2015年01月27日07时11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0元罚款,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