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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交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1月5日)
(2015-1-6 10:05:25)  来源:天水交警支队  打印本页

  卦台山交警大队辖区违法车辆曝光台

 

  ▲甘EC6643(车辆所有人:王小东)于2015年01月02日10时10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17298(车辆所有人: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01月02日10时52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A9226(车辆所有人:王爱玲)于2015年01月02日12时33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19586(车辆所有人:省道304线莲叶收费公路管理所)于2015年01月02日09时22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78956(车辆所有人:韩琼)于2015年01月02日08时39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A6556(车辆所有人:吴喜财)于2015年01月02日11时07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C1663(车辆所有人:聂庆)于2015年01月02日10时50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M2321(车辆所有人:冯炜)于2015年01月02日09时39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T0061(车辆所有人:天水新天地出租车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02日10时36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23225(车辆所有人:吴学萍)于2015年01月02日10时50分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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