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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交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12月25日)
(2014-12-25 16:25:26)  来源:天水交警支队  打印本页

秦州城区交警大队辖区交通违法车辆

  ▲甘E19445(车辆所有单位:甘肃省春风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11时20分在秦州区天庆禁停区违法停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10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

  ▲甘EL5252(车辆所有人:李斌)于2014年12月24日11时22分在秦州区天庆禁停区违法停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10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

  秦州郊区交警大队辖区交通违法车辆

  ▲甘ET1498(车辆所有单位:天水新天地出租车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15时19分在羲皇大道天水郡十字违规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一项记3分处200元罚款。

  ▲甘EM0255(车辆所有人:李季艳)于2014年12月24日11时19分在羲皇大道天水郡十字违规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一项记3分处200元罚款。

  ▲甘E88790(车辆所有人:王建忠)于2014年12月24日15时32分在羲皇大道天水郡十字违规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一项记3分处200元罚款。

  ▲甘EK2882(车辆所有人:辛源)于2014年12月24日12时42分在天水郡十字路口违法变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五项记2分处200元罚款。

  ▲甘EE5305(车辆所有人:阮小平)于2014年12月24日17时11分在天水郡十字路口违法变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2条第五项记2分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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