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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交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12月19日)
(2014-12-20 14:29:11)  来源: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打印本页

卦台山交警大队辖区交通违法车辆

  ▲甘E99676(车辆所有人:冯转花)于2014年12月14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95225(车辆所有人:胡芳荣)于2014年12月14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A8161(车辆所有人:刘守安)于2014年12月14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E6195(车辆所有人:杨斌华)于2014年12月14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Q8080(车辆所有人:王小平)于2014年12月14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高家山路段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G9542(车辆所有人:蔡东辉)于2014年12月17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记3分。

  ▲甘E80732(车辆所有人:刘树青)于2014年12月17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3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甘EE0766(车辆所有人:高玉玲)于2014年12月17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记3分。

  ▲甘EF9872(车辆所有人:蔡全荣)于2014年12月17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3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甘E97338(车辆所有人:雒彬)于2014年12月17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3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记3分。

  ▲甘EL5310(车辆所有人:付志斌)于2014年12月18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3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甘EG2022(车辆所有人:陈庆生)于2014年12月18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记3分。

  ▲甘EG0705(车辆所有人:陈鸣)于2014年12月18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3条第三项之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

  ▲甘EK0189(车辆所有人:张瑞)于2014年12月18日在310国道天巉公路超速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3条第三项之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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