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广告监测力度。特别是在7月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试运行后,该局充分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对天水电视台和天水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测。
截至目前,该局共监测广告2799条次、涉嫌违法84条次,违法率3%。其中电视违法广告74条次,违法率2.6%;广播违法广告10条次,违法率0.4%。从监测的情况看,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广告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药品、食品等类别。其中:违法医疗服务广告50条,占违法广告的60%;违法药品广告16条,占违法广告的19%;违法普通食品17条,占违法广告的20%;保健食品1条,占违法广告的1%。
根据监测中发现的广告违法行为,该局及时进行告诫、纠正。对内容不当及需要进一步证实其真实性、可能引起误导的广告,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广告主提供证明材料或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停止发布,修改广告内容;对于违法问题较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并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通过对违法广告的后续跟踪监测,医疗及药品广告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天水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