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汇报会在天水召开
2014年3月22日下午,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汇报会在天水召开。会议期间兰州市、天水市、金昌市、白银市分别汇报了本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并着重介绍了本市开展此项工作的做法及经验。
(在麦积区渭水家园参观)
2009年国家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试点工作,我省兰州、天水、白银、金昌四市先后争取列入试点城市范围,积极主动,抢抓机遇,努力作为,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重要作用,而且拓宽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麦积区渭水家园)
2012年9月,天水市被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共确定经济适用房试点项目6个,总投资16.06亿元,总建筑面积72.98平方米,批准公积金贷款4.05亿元。截止2013年底,麦积区渭水家园、张家川县2011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武山县渭北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工程3个项目共发放贷款800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7634.42万元,收回本金1200万元,收回利息287.14万元,资金监管账户余额1004万元。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讲话)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强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试点城市上下的努力,我省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利用住房公积闲置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带动住房投资和消费,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建设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四个试点城市要在已取得良好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已获批试点城市项目调整申报工作,谋划储备一批好项目,加强试点项目贷后管理工作,为支持住房消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郭明卿主持)
会议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郭明卿主持,参加会议有: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兰州市政府副市长严志坚,天水市政府副市长王钧,金昌市政府副市长李春风,白银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磊,及各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