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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运管局开展全市公共交通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图)
(2014-3-19 22:20:46)  来源:天水市运管局 城运科  打印本页

天水市运管局开展全市公共交通服务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优质和高效,自3月17日开始,天水市运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专项整顿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4月1日《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正式实施为契机,以全市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城联创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车辆的卫生环境、车容车貌进行清理,对驾乘人员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进行治理整顿,创建卫生、舒适、便捷,服务高质量,运行高效率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体系。

  目前,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运输企业正在积极行动,采取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管理模式、车辆乘坐环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和车辆运营秩序四个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排查整治。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强化经营收益与服务质量的关系,调动企业、经营者自我改善乘坐环境,提高服务水准的主动性,增强全行业的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

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运管局(分局、所):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优质和高效,市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专项整顿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贯彻落实全市三城联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4月1日《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正式实施为契机,以全市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为重点,通过对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车辆的卫生环境、车容车貌进行清理,对驾乘人员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进行治理整顿,创建卫生、舒适、便捷,服务高质量,运行高效率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对企业的清查整顿

  1、经营条件。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企业经营条件标准,对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人员和设施配置等相关经营条件进行检查,确保企业符合规定经营条件要求。

  2、安全生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整顿,要求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应急工作预案,做到组织、制度、措施、人员全面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3、服务管理。督促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检查企业内部关于站点、车辆的卫生环境、车容车貌,对驾乘人员日常教育、投诉举报受理、服务行为监管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内部监管有力。

  4、信息报送。对企业行业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即时了解所属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准确掌握驾乘人员的利益诉求,畅通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驾乘人员间的表达沟通渠道,全力维护行业秩序,确保信息畅通和行业稳定。

  (二)对车辆乘坐环境的整顿治理

  1、车容车貌。治理车身表皮残缺、破损;门标标识不清以及车身污垢;清理车体广告和其他不规范张贴物。

  2、车身玻璃。清理过期、失效、破损标志张贴物(只留本年度符合规定的监督提示标志)。

  3、运营标识。更换残缺、破损、失效以及标识不清的出租车顶灯、待租标识和公交车辆、站牌线路标识。

  4、车内设施。由道路运输协会负责为印制“禁止吸烟”标志在车内张贴;治理座椅破损、塌陷;座套不整洁;出租车服务监督卡放置不规范,内容标志不清;车内围裙、顶棚设施残旧不洁。

  5、清理车内异味和环境卫生,车上配有效灭火器等规定设备,张贴或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三)对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的规范整顿

  要求驾驶员和乘务员必须持证上岗,随车携带运营证照,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运营期间统一着装,文明用语,态度热情,礼貌待客,推广使用普通话,严禁载客运输过程中抽烟、接打手机等不文明和不安全行为。严厉打击“坑、宰、抢、甩”客,无故拒载,故意绕行,欺行霸市,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规范服务行为。

  (四)对车辆运营行为的整顿治理

  对“黑车”、报废车参与运营的现象进行依法严厉打击打击;对扰乱市场稳定,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超范围运营的出租车进行清理;对公交车辆不按时按点运行的现象进行整顿;联合交警部门对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乱掉头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顿活动自3月17日开始,至4月17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1、市局稽查大队对全市专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给予指导协助;要依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按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种类、性质,制定统一处罚标准,确保行政处罚程序正当、处罚公正、公平。

  2、各县(区)运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辖区内专项整顿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深入公交、出租车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加大路面稽查力度和密度,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对在整顿期间查处的不规范服务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投诉、举报较多,发生较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企业,辖区运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并将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指标。

  3、各城市公交、出租运输企业为专项活动主体,要分批次召开动员会议,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目标、措施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所属驾乘人员、车辆进行全面自查,通过整理完善企业规章,健全各项档案,落实管理制度,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规范经营。

  4、市局城市运输科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要通过车载LED屏、横幅、传单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对整顿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和活动氛围。

  5、各县(区)运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于4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局,市局将对全市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和谐发展。将保障公交车、出租车的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形象作为整顿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宣传教育,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经营收益与服务质量的关系,调动企业、经营者自我改善乘坐环境,提高服务水准的主动性;注重全民参与,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全行业的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

  2、坚持属地管理,注重组织领导。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专项整顿活动作为当前各县(区)运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监管,将整顿治理情况纳入辖区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于发现的违规经营问题,严格依法从严处理,并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积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坚持部门协作,注重协调联动。各县(区)运管部门要担当整顿治理的主力,紧紧依托政府的主导作用,借助专项整顿活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部门间联动协作机制。

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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