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启动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不力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将被进行约谈。
据了解,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未履行或未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下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约见告诫谈话的一种制度。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政府负责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驻市中央、省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各县区政府负责对乡镇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特殊情况也可越级约谈。约谈后根据情况可分类别进行处理,即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被约谈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