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天水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
12月17日,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王锐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副市长雷鸣、温利平、霍卫平、王钧、徐庆宏,市长助理吕淙江,市政府秘书长逯克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城中村改造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行科学、长远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与建设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相衔接、相配套,避免“二次拆迁”。要遵循“不与农民争利”的思想,充分考虑城中村改造后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统筹解决好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推进各项工作。 《天水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制订,要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市情实际,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规范性、严肃性和可行性。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步伐。
会议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全省、关中地区乃至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在新的形势下,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对于做大经济总量、促进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制订配套举措,全力支持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提速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