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上,更反映在城乡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上。缩小城乡差距,不仅是缩小城乡经济总量的差距,更重要的是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我们要依托项目,整合资源,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调整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稳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实现人人享有。要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以科技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加强技能培训,鼓励和扶持农民在城镇就业创业,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要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抓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提高五保户救助水平,让农民享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
五要着力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破除体制障碍、推进制度创新,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管理体系,打破城乡分割、部门分治的管理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服务向基层和农村覆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需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城乡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城乡管理与服务。要推进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巩固乡镇综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撤乡并镇,城郊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鼓励建设中心村,支持撤并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稳步推进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登记制度。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建立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扶持发展一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小额担保公司,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要建立健全维护城乡群众权益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基层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城乡群众的安全感。要建立安全生产城乡联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城乡重点企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
推进城乡一体化,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把城乡一体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市上和各县区已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区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试点乡镇,突出工作重点,整合各方力量,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集中领导力量和工作精力,扎实开展工作。市、县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对城乡一体化建设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委农工部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通报城乡一体化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城乡一体化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二要抓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为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天水市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玉泉镇、花牛镇、马跑泉镇、大像山镇等16个优势明显、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特色鲜明的镇作为市级试点镇,计划从2010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区也要选择一些发展条件较好的乡镇进行试点,通过先行试点,为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探索路子。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集中精力抓好省级、市级试点,从规划编制、村庄整治、产业发展、体制创新等重点工作入手,通过“三个集中”的根本方法,在16个试点镇先行突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要建立领导联系试点单位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培育典型,总结示范经验。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各界人士通过捐资帮扶、自主帮扶等力所能及的形式,支持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合力。
三要多方筹措资金。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资金问题。各级财政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倾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市上从明年开始,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16个市级试点镇给予一定的扶持,各县区也要参照市财政补助标准,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要抓住 “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 的原则,整合利用好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向试点镇倾斜,发挥支农资金的规模效应。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扶持。要坚持市场化运作的理念,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将村庄整治中置换出的土地进行公开出让,所得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要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流向农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基础条件。
四要盘活土地资源。加快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源,是进行村庄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重庆和成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做好了土地的文章。因此,在我市城乡一体化试点中,我们要在不违背国家基本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实践,做好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工作。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方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落实农民对土地和房屋的财产权。同时,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房屋产权担保贷款,促进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缺乏的问题。要盘活现有土地存量。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入股、置换等各种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于在城乡一体化试点过程中,通过村庄整治置换出来的土地,一部分可以通过征收为国有土地,进行出让,由政府补偿农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费用,用于新型社区建设;另外一部分可以通过宅基地旧址复垦恢复为耕地后,交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也可以保留为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发展二、三产业。要认真清理闲置土地。加大对零散村、“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的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废弃地、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建立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小区,实行集中规模经营。特别是近年来实施新农村建设和异地搬迁项目的村庄,要对原有村庄土地进行整治,承包给懂经营、会管理、有实力的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吸引一些有实力、愿意投资农业的企业家和其它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建立产业基地,发展龙头企业。同时,也可以通过租赁、征用等方式,将整治出来的土地转换为工业发展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五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很多领域和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非常重要。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天水市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阶段性任务和时限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每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列出详细的工作进度表。市委农工部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切实发挥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顺利进行。国土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村庄土地整治和土地置换政策,将其收益用于村庄建设和提高村民社会保障水平。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发改部门要在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规划布局上向县乡倾斜,会同交通、广电、电力、通信等部门,对县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体系和农村新民居建设的规划设计、监管和服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