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
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工作的通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经研究,我市将开展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200名到农村小学任教。各县(区)的具体选拔名额,将根据县(区)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分解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的对象为:2006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天水师范学校“3+2”小学(学前)教育专业成人大专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09年10月10日至13日四天。报名工作由县(区)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报名地点自定。报考者只能报考生源县(区)的职位,报名时须提供天水师范学校中师毕业证和成人教育大专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簿)、市教育局开具的“报到通知书”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考者现场填写《天水市2009年公开招聘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及应用”(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8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内,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20%的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工作由县(区)具体负责组织。
4、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及录用。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审批和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收费,每位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
2、选拔录用到农村小学任教的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必须与县(区)人事、教育部门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动。
3、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有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8215762
天水市人事局
天水市教育局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