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及时恢复工业企业生产。截止目前,全市受灾的210户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首钢岷山机械厂、天水焦化厂、永固水泥公司等9户企业的重建方案已通过初审,天水海林中科、华圆制药、天光半导体、星火机床等93户企业自行组织拆除、维修和加固受损建筑物37万多平方米,对受损设备进行了校正、调试和添置,全市受灾工业企业已基本恢复正常生产。
(七)加强市场监督及物资供应。地震灾情发生后,我市及时启动了价格异常波动预案,迅速召集市内比较大的22个企业、商场、超市负责人召开告诫会,要求他们带头履行义务,稳定市场物价;确定了市级价格干预的范围和企业名单,对钢材、水泥、玻璃、砖瓦、沙石等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制定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区分生产和流通环节,分别实行了地产建材出厂价调整提价申报制和流通领域主要建材差价率控制办法,对全市的化肥价格、农电价格、农村人畜饮水价格和教育收费、计生、建房、动物防疫、婚姻登记、医疗等涉农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稳定市场价格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生活必需品和重建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八)强化救灾款物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靠实了监管工作职责,确保了社会捐赠款物发放管理高效有序进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每笔救灾资金和每批救灾物资下拨后,我们都及时组织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和村组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配合上级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下发了《天水市“5.12”抗震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天水市关于加强“5.12”震灾救灾专用帐篷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天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和管理制度。各县区也都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发放、使用的管理。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中,坚持做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接收,就是所有的救灾和社会捐赠款物由救灾款物捐赠接收组、救灾物资储运组统一接收,每一笔资金和物资到达后,资金当即存入财政专户,物资清点数量,填写交接单和入库单后入库储存。统一储存,就是所有的救灾物资在分配之前,统一在临时租用的救灾仓库中储存。统一分配,就是根据各县区受灾的不同情况,统一由市民政局提出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由分管市长审定,提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审批后分配。统一发放,就是物资分配方案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审批同意后,由救灾物资储运组统一派车运送到灾区。统一使用,就是各县区对救灾款物的使用做出明确规定,将下拨的救灾款物统一使用到灾民紧急安置和生活保障上,救灾帐篷由乡镇、村组统一安排场地搭建,以便管理。统一管理,就是所有救灾款物由市、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一个环节不出任何问题。并做到了“四个坚持”。即:坚持救灾物资的储存、调运必须做到专人负责、专库储存、专账管理、账物相符、账目清楚。接收的每一批物资,都要认真清点入库。坚持调运物资要有出库单和相关审批手续。坚持各县区民政局在汇总审核(镇、街道)上报的倒房户和危房户名册后,及时分配救灾款物,由乡镇(街道)组织发放到灾民手中。坚持款物发放时,要依据灾民花名册认真开具救灾款物发放三联单(乡财政所1联、灾民本人1联、留存1联),在《灾民救助卡》中详细记载,并及时公布发放结果。坚持发放使用结束后,分别将发放的乡镇(街道)村(居)、金额、数量、救济人数等汇总列表,并写出书面的使用报告。在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上,各乡镇采取有力措施,选派专人,逐村逐户进行摸底登记,对受灾情况、困难程度进行评估,由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再进行发放。四是坚持接收发放过程公开透明。震灾发生后,我们就建立了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从5月12日晚开始,通过《抗震救灾信息》、《抗震救灾募捐献爱心快讯》和《天水日报》、《天水电视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天接收的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我市的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经受住了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得到了中纪委、国家审计署和省上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13648户16108人,占农村人口282.37人的0.57%,其中孤老14021人,孤儿698人,孤残1389人。(秦州区2348人,其中孤老2083人、孤儿53人,孤残212人;麦积区2189人,其中孤老1876人、孤儿233人、孤残80人;秦安县3138人,其中孤老2767人、孤儿117人,孤残254人;甘谷县3101人,其中孤老2569人、孤儿174人、孤残358人;武山县2079人,其中孤老2034人、孤儿45人;清水县1584人,其中孤老1574人、孤儿10人;张川县1669人,其中孤老1118人、孤儿66人、孤残485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452元,月人均121元。
全市现有农村敬老院71所,床位数607张,供养人数242人(秦州区42人;麦积区14人;秦安县26人;甘谷县19人;武山县10人;清水县108人;张川县23人),入住率为1.5%,有工作人员80人。这些敬老院大部分设施简陋,房屋陈旧,生活条件落后,入住人员少。去年以来,省上逐步调整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方向,要求从改革现行敬老院的管理体制入手,以县和乡镇为基本单位,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县区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乡镇敬老院。对此,我们通过分析全市敬老院的现状,初步形成了一个既符合政策精神,又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敬老院发展思路,制定了农村敬老院建设“十一五”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对全市现有的71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整合,该关闭的关闭,该合并的合并,集中力量建设县区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乡镇敬老院。
四、存在的困难和几点建议
一是全市农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缺口大。我市有农村倒房重建户75858户、维修户33692户,按中央、省上为重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户每户补助3000元的补助标准计算,全市共需重建维修补助资金16.18亿元,而目前到位的财政补助资金只有6亿元。请省慈善总会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民政福利单位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不足。经初步测算,重建天水市殡仪馆火化车间、告别厅、悼念厅、骨灰堂等设施及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墁坪安置农场、市殡葬管理所、军休所、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等单位进行维修,需要资金2000多万元。建议省慈善总会给我市民政福利单位在重建维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我市农村敬老院基础条件差,入住率低。目前,我市现有的农村敬老院共有607张床位,入住人数为242人,入住率仅为1.5%,按省上确定的 “十一五”末入住率达到20%的要求计算,需建设80张床位的敬老院40所,按每所敬老院100万元建设资金计算,共需建设资金4000万元。建议省慈善总会在安排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时对我市给予倾斜。(来源:天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