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甘政办发电[2007]145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99号)精神,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庆假期平安祥和、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