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天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经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完善机构,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计划和指标。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将全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县区除秦州、张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外,其他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7年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1722万元,较上年同期9197万元增长27.5%;其中市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9298万元,县区归集住房公积金2424万元。至2007年底,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为43041万元,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为11.2万人,占应建职工的63.63%。
2007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5629万元,其中市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4766万元,县区住房公积金提取863万元,购建房提取3962万元,占提取总量的70.38%,离退休提取1569万元,占提取总量的27.87%。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9525万元,职工累积提取住房公积金26484万元,住房公积金净归集余额为43041万元,其中市中心住房公积金净归集余额为33189万元,县区住房公积金净归集余额为9852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回收情况
2007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19笔、金额3382万元,其中市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85笔、金额2244万元;县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34笔、金额1138万元。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27笔、金额15353万元。
200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情况良好,回收贷款2001万元,其中市中心回收贷款1417万元,县区回收贷款584万元。至2007年底,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552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9825万元,其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7285万元,县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540万元,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为34.7%。
200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法》严格贷款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超额储备存款运作情况
2004年,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日常业务资金储备的前提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国债5010万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获取了良好的收益。
四、增值收益情况
200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业务收入1175万元,其中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761.2万元,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413.3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业务支出703万元,其中支付个人公积金存款利息665.5万元,支付手续费37.5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472万元,其中市中心实现业务收入929.8万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616.7万元,贷款利息收入313.1万元),业务支出548万元(存款利息支出520万元,手续费支出28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381.8万元。县区实现业务收入244.7万元(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44.5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00.2万元),业务支出155万元(公积金存款利息支出145.5万元,手续费支出9.5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90.6万元。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