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6日放假,共计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双休日。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和谐平安的节日假期。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