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日报讯(记者张春昌实习生辛磊)12月8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映芳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富、白志家、卢双双、韩一兵、苏守真,秘书长刘超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任伯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拟决定任命的市政府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人选、拟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的供职发言。并在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首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吉秦生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随后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和决定任免的部分市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结束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任命:
袁治云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吉秦生辞去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决定:
接受吉秦生辞去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袁治云代理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决定:
袁治云代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安永为天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郭明兴为天水市民政局局长;
薄海明为天水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明兴的天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万有的天水市民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