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蔚军平】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该部门日前已就高中录取加分、规范办学行为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在高中录取加分方面,三类考生可享受最高20分的加分政策。初中阶段获得体育、艺术一级(A)证书者,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获得体育、艺术二级(B级)证书者,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凭农村户口及县、区计生部门的证明和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证,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中录取时加10分,所有加分只加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另外,市一中今年试行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五县二区共招收55名,具体指标分配和招生办法由市一中制定。
从今年起,全市初中学生将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04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06年秋季起,初中05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05年秋季起,初中06级及以后的学生均从初一开始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03级的学生原则上对最后一学年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此项工作开展早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对03级、04级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禁止在高中招生中无序竞争,各高中学校不得随意以挖生源为目的减免学杂费、乱办班、乱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高中阶段不实行划片招生,公办高中学校不得举办高考复读班或变相举办复读班,普通高中不准降分招收“三限”生,初中学校不准招收初中复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