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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444件 |
(2006-5-8 10:43:59)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朱元虎 赵文山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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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法院重点清理六类案件。 一是超期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以及涉及行政机关的案件;三是申请执行人是特困群体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后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六是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历年来中止、暂缓执行的案件全面摸底,分类登记。第二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抓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同时落实执行公开制度,接受当事人的监督。第三个阶段以进一步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为基础,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清理出了执行积案444件,并按照积案类型、积案疑难程度进行了分类。其中,超执行期限一年以上的16件,已组织力量进行执行;中止后当事人要求恢复执行的42件,已确定专人,制定了执行方案,限期内进行执行;对重大疑难的9件案件,已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协调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执行。市法院还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不再形成新的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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