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州区融媒体中心5月14日讯 为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义务兵及其家庭的优待,鼓励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和履行兵役义务,根据省、市新出台政策规定,自2019年起入伍的义务兵停止执行兵役优待补助金政策,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简称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简称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政策,家庭优待金补助标准按义务兵入伍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95%确定。
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区级财政部门配套资金,确保发放人员无遗漏,资金测算精准无误,资金配套足额到位,资金发放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发放到位,此次优待金发放由本人或家属填写领取表,提供相关资料,各镇(街道)统计上报人数、区人武部审核盖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的方式,优质高效完成了16镇和7个街道办事处2019年、2020年、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共为55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家庭优待金2075.17万元。

下一步,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做好2019至2021年甘肃省机电学院和天水师院人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和2011年至2018年秦州区入伍仍服现役、转隶消防、黄金等补发人员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项拥军优抚政策,全面倡树“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来源:秦州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