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州区融媒体中心2月3日讯 日前,秦州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代表等人作为听证员,就张某交通肇事案拟做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
张某驾车时因疏忽大意,与横穿马路的被害人发生相撞,造成被害人抢救无效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张某积极救助,主动报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谅解。主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审查认定的事实、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发,认为相对不起诉更有利于体现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功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的纵深发展,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无前科,鉴于其能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认罪悔罪、态度端正;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承担主要责任,被害人承担次要责任。经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秦州区检察院对该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结合。(供稿 秦州区检察院/编辑 靳艳艳)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