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院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情况,按照《秦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检务督察工作计划》,4月16日,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智顺同志带队,对我院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开展检务督察,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
此次督察采取随机抽查案件、查看卷宗的方式进行,督察组抽查2020年1月至4月审结的案件20件,并提前两天对办案人发送督察通知,办案人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本院对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提出的工作要求,重点查看是否将“一案两表”随案附卷,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案卷目录是否有相关条目等。在督察过程中及时归纳问题、反馈意见。从督察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办案人都能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将《领导干部干预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登记表》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规范填写、签字后入卷,但还存在个别卷内目录栏打印条目不规范的问题,已在督察过重中反馈,要求继续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保德同志高度重视此次检务督察工作,他强调,要强化监督指导,通过内部检务督察促进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以讲政治守规矩的政治高度,确保“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得到不知不扣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