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秦州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在省、市两级院研究室的坚强领导下,严格依据院党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安排部署,聚焦核心主业,以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和检委会工作为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服务司法办案,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名列天水检察机关法律政策工作条线考核第一。
一、规范检委会建设,加强履职能力
根据高检院、省、市院开展的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统筹兼顾,着力规范检委会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落实检委会工作。制定《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范(试行)》等4个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坚持青年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制度,不断提高检委会议案议事质量。二是协调办案部门和检委会专职委员,严格执行检委会专职委员阅卷制度,由检委会专职委员提出是否符合上会要求的意见。三是按照“一会一课”的要求组织检委会学习。要求检委会委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储备,全面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和重要文件,将检委会学习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学习型检委会”,提升监督决策力。四是建立检委会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制度。由综合业务部对检委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将检查情况向检委会报告,切实保证检委会的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检令和政令进一步畅通,树立检委会的司法权威。
二、聚焦核心主业,不断深化检察应用理论研究
一是党组带头示范,创造良好调研条件。院领导带头参与调研活动和理论研究课题撰写,规定院党组成员每年必须提交2篇主管业务调研材料。所有申报承担的理论研究课题均是由“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投入大量经费为员额检察官订阅《中国刑事法杂志》《检察调研与指导》《人民检察》《检察工作》等专业性较强的理论研究期刊和报纸,购置各类业务书籍,进一步加强法律资料图书室建设,为干警开展检察调研活动、提高写作能力创造了条件。支持业务和调研骨干参加各类研讨及培训,并借助每周一全院大会上的业务学习机会,让参加完培训的干警分享学习心得,邀请检察业务专家授课,营造全院大调研的工作氛围,有力推动检察调研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征文收集和报送工作。近三年共收到省院、市院及市、区两级法学会征文通知52项,及时发布征文信息,根据征文主题合理分配任务,组织相关部门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共有22篇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3篇论文刊登在省级以上期刊,其中包括法学知名期刊《人民检察》、综合知名期刊《检察工作》。三是较好地完成调研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院、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委托的各项调研工作任务24项,积极走访各单位及院内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及时准确的汇报情况、数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理论研究课题工作取得成果。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的优势,与天水市院联合及独立申请获准立项高检院、省检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共7项。课题研究着眼于检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和检察决策提供理论支持。五是理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顺利进行。分别以“检察机关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新时代检察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在院内举办理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并召开表彰大会。参评文章在结合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有力的推动了全体干警参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六是刊发《秦州检察》。内刊《秦州检察》从2017年创刊,现已连续刊发三年。秉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期刊遵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对入选文章的审查,完善版块设置,提升办刊质量,努力打造刊物品牌,增强刊物的可读性、趣味性,为全院干警开展执法调研、思想交流、才华展示提供平台。七是依据基层实际,强化调研队伍建设。依据院内业务和调研骨干在各业务条线的分布,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情况下,组建调研人才队伍,在课题申报、征文撰写上倾向于调动调研骨干的积极性,深挖“富矿”,提高课题申报和论文报送的质量。由各科室的内勤担任信息报送员,将调研材料、典型案例等信息按照“一月一通报”的要求及时反馈到综合业务部。
三、紧抓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及案例选送,服务司法办案
一是加大法律适用问题请示件办理工作力度。时常保持和办案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的发现类案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案中的普遍性、倾向性法律适用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办理法律适用问题请示件工作规定》的规定,层报请示法律适用问题4件。其中1件得到省院书面回复,1件得到高检院电话回复。解决了检察实践中法律适用的难题,对于促进检察机关统一规范司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做好案例选送工作。严格按照指导性案例选送规定,提高选送质量,保证选送数量,确保向上级院选送最具典型性和研究价值的案例。18篇案例被最高检理论研究所、省院《检察案例研究》收录,1篇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四、积极回应改革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开展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及审核工作。在按月及时上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部门检察建议及时回复,并将检察建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后及时通报,促进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规定,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等进行审核,彰显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我区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联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按照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规定》,与秦州区法院审委办建立联系机制,强化审判监督,消除法检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国家法律准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双赢、多赢和共赢。三是创建检察官业务研修制度。为提升全院检察人员专业水平,强化检察人员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根据省院、市院相关规定制定了《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实施办法(试行)》,对研修人员、研修期限和研修方式、研修成果的评审及运用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6类共30个研修参考题目,为全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考核中成立由综合业务部分管领导牵头,检委会专职委员、综合业务部负责人、检察业务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研修成果进行评审。研修成绩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研修档案装入个人司法业绩档案。研修成果包括法律适用问题请示、检察理论课题、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分析、案例评析、工作研究等,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四是促进检答网的使用。为落实省、市院的指示要求,并进一步推动检答网在本院的全面应用,发送了《进一步加强检答网全面应用的通知》,并定期通报各部门检答网使用的情况,督促干警通过检察业务咨询交流工作,真正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法律疑难复杂问题,切实强化与上级院之间的业务交流互动,努力让检答网成为检察人员之间线上业务交流互动的“学习课堂”和“业务论坛”,为推动本院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今后,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将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补足短板,扎实推进,开拓创新,贡献秦州检察智慧!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