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树立“求极致、过得硬”的工作态度,积极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办案程序、案件实体、业务数据“三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案管枢纽岗位职责,聚焦规范统一业务系统运行、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联络员制度、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一、优化管理方案,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保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高效、安全、稳定运行,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优化管理方案、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准确有序开展。一是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结合院内工作实际,制定《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维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部门、主管部门、后台操作和安全保密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网上业务流转、网上业务监管、系统使用权限管理等12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后台维护,须经办案人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由综合业务部门审核后送运维部门进行后台调整。二是优化系统权限配置。按照最高检《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意见》和《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要求,对涉及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系统角色、办案权限进行重新配置,特别是对院领导的签发权限、审批权限和审核监督权限进行重新梳理、配置,从“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三是梳理法律文书最低审批权限。综合业务部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主管部门作用,协调业务部门和统一业务系统后台管理部门,对照最新版《甘肃省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授权范围的规定》内容,对统一业务系统内3000多份法律文书最低审批权限进行了逐一审核,将“授权范围规定”的“软要求”固化为系统运行的“硬制约”。
二、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进一步规范机制、完善体系,合理调整轮案规则、规范案件受理分流、突出监控重点,促进案件受理、流转、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积极会商办案部门细化案件区分标准和分配规则,着力解决案件分配不均衡的问题,根据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区别配置办案力量,在设置一审公诉案件轮案组和审查逮捕案件轮案组的同时,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真正实现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二是优化案件受理分流工作。案件受理人员按照罪名对案件进行分类受理,便于掌握类案受理标准,提升工作效率,促进案件受理工作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知会表”、“提示表”随案移送工作,以简洁易懂、便于理解的方式对办案人在案件办理和案卡填录中应当重点注意的事项进行温馨提示,确保办案程序完备,业务统计数据准确。三是加强特殊案件和关键节点的监管。加强重点案件的监管,重点监督涉疫、涉黑恶、影响社会稳定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特殊身份人员等重大敏感案件。加强办案期限监管,重点监督是否滥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超期后是否督促侦查机关重新移送。加强外来文书接收审查,推行在收到判决书后开展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对照检查,提升监管质效。
三、优化监管机制,建立统计、流程监控联络员制度
综合业务部和各检察业务部门均设置案件流程监控员和案件信息统计员,相互配合、共同监管办案程序、案件实体和业务数据统计,推动案件办理活动的动态监管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共同发力。一是构建流程监控新机制。监管工作前移,在业务部门设置流程监控员,增强发现问题的时效性,综合业务部与办案部门“两步走”层层监控,解决案件数量过大,监控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促进案件办理动态监管精准化。二是“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部门流程监控员同时也担任统计员的职责,在案件监控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案卡漏填、误填、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从数据“源头”提高准确性,确保统计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切实提升我院核心业务数据、重点工作等各类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三是树立“多赢共赢”理念。部门流程监控员的设置有利于业务部门积极主动发挥纵向监督的作用,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综合业务部和办案部门共同的追求目标,推动管理理念和办案理念的共同更新、管理机制与办案机制的共同完善,实现内部共赢多赢,共同打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