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齐寿镇及时召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部署大会”后,召开党委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四项机制”,即:领导包抓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奖励惩罚机制、明察暗访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发力落实河长制。
齐寿镇结合实际,一是研究制定了《齐寿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包片领导、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镇级、村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与各村签订河长制工作责任书,设立河长制公示牌,使群众及时参与了解河道治理;三是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包片领导具体抓,每个领导联系一个片的领导包抓制;建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导考核制,制定了考核办法,形成了河道内水质安全,河道内无乱排、乱搭、乱堆、乱倒等行为的不定期督导考核机制;制定了河道管理奖惩机制,使镇村干部、村级河长在河道管理中奖惩分明,责任到人;确立了不定期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明察暗访机制,确保我镇河长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