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召开农房补充调查启动暨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征求意见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1号)要求,全面加快我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7年7月7日,区政府组织召开秦州区农房补充调查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征求意见会。
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康小强主持,区政府副区长罗增芳出席会议并讲话,16镇及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张继仓宣读了《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农房调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并就开展农房调查相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强调说明。区国土分局党委委员王浩然就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及省市有关要求、工作进展情况、初步调整完善方案等作了汇报,并征求各镇及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罗增芳指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农民及农民集体最重要的财产权利,要让群众认识到通过加快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使自己享有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所有权依法得到确认和法律保护。
罗增芳强调,各镇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技术规程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规范操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要严把政策界限,严格对调查对象进行合法性界定;二要加大对原有土地权属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三要国土部门督促作业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严谨、细致、准确的开展工作,要坚持确实权、颁铁证,确保确权登记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罗增芳要求,要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强化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控制及引领作用,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今后,各镇及各有关单位在项目选址时要严格把关,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本次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坚决不允许落地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前,必须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其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占地类型等进行用地预审,确保国家土地法规和相关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