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全子,男,44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1999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证书。从警21年,董全子同志始终坚守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坚守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严谨务实,创新进取,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优异工作成绩,并先后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标兵”、“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和“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连续五年被评为秦州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聘为全省首批公安业务理论教官和天水师范学院法制教育指导员。
勤学进取,在理想信念上锤炼忠诚本色
勤学上进,待人诚实,这是认识和了解董全子的朋友和同事对他一致的看法。1995年,董全子从西北师范大学毕业后,就作为优秀大学生选调进入秦州分局工作。通过自学迅速从一个没学过公安业务的“门外汉”成长为熟练掌握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行家里手”。 1999年,他顺利考取全国律师资格证,成为全市公安机关在职考取全国律师证的第一人。
2014年,董全子调任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担任大队“一把手”的他从任职第一天起就将学习和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不断加强全队在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坚定大家的政治信仰。通过各种措施提升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此杜绝贪腐行为,纯洁公安队伍。两年多来,经侦大队从没有因执法不规范和贪腐行为导致的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等问题的发生。
敬业担当,在执法为民中忠诚履行使命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董全子始终认为,只有忠于职守、不畏艰险、敢于担当,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2014年9月3日,董全子通过网上巡查,发现一起网上大量销售假冒香烟的线索。他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获取证据,并汇报领导后立为“9·17”专案进行侦查。最终破获涉案金额达1340万余元网络销售假冒烟草案件
2014年底,秦州区多家非法集资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相继出现资金链断裂、公司法人“跑路”问题,几千群众投入的4.57亿元资金无法退回,董全子带领全队民警积极开展案件侦查,全力开展追逃,强化追赃挽损和维护稳定。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破获省督案件5起,部督案件1起,追回损失1.47亿多元。目前大部分案件已移送起诉。
无私奉献,在预防犯罪上担任“义工”
2012年10月17日,天水发生一起两名新入校大学生绑架、强奸和抢劫未成年少女的恶性案件,此案经新浪网、凤凰网等40余家媒体报道后,一时间,大学生犯罪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董全子在关注此案相关报道的同时,对大学生犯罪进行了深入思考,结合多年来的执法工作实践,写下了2万余字的法制宣传讲稿,并主动深入大学校园进行义务宣讲。4年来,他先后在天水师范学院等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媒体和企事业单位,义务作法制报告300多场次,20000余人次聆听了他的法制报告。
此外,他还结合农村治安工作实际,编印包含有防盗、防抢和防骗知识,教育农民群众认识毒品、赌博和邪教危害等内容的法制宣传册页1本,并向农村村民和流动人员免费发放10000多册。所有这些,都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2012年,由于他在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方面的积极宣讲,他还被天水师范学院正式聘为校外法制教育指导员。也由于他在预防农村犯罪方面的宣传引导,受到秦州区联户联村办公室的表扬,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普遍欢迎,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董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