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美玲,女,汉族,现年33岁,获西北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辽宁大学法学学士,本科双学士。2011年进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工作中勤勤恳恳、生活中实实在在。从小到大,她留给人的印象就是“踏实、守信”。
低调做人,勤恳工作。她很少表现自己,做人做事不张扬。从事政工工作和财务工作以来,虚心请教,勤学苦练,努力钻研知识,热情服务干警。近6年来,累计撰写信息46余篇,分别发表于省市区各类媒体,审核报销票据上千余份,无一弄虚作假,对待金钱更是严于律己,把有关干警切身利益的事项,力求争取全面、准确,答疑解释到满意为止。
心系群众,以诚待人。潘美玲同志平时严格要求自己,用心服务检察事业。“精准扶贫”工作中,她的联系户王四江家中,儿媳在广州打工大半年没有音讯,留下一对儿女在村中读书,她主动表示为王四江联系儿媳,后经她多次联系,儿媳给家中打回了电话,寄回了儿女生活费,后来再去王四江家中时,老人激动地对她说:“你把我的事真当事,太谢谢你了,儿媳来电话了,还寄了钱来……”。
小时候,她的家中开着便民小卖铺,受父母的影响自小就明白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小卖铺里百货副食样样有,她从来不把过期食品、伪劣品卖给顾客,顾客有疏忽多付的钱她追出去都要退回,顾客对此夸赞不已,小卖铺的生意也是越来越红火,她的诚实品格乡邻远近都有耳闻。
生活中,她是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人。有一次,她在街上路过,一带小孩的农村妇女背上背着一大包东西,手里还提着一大编织袋农产品要去菜市场卖,可她因为想上厕所而发愁,潘美玲同志见状主动上前询问后,帮着这位女性在路边看着东西,为她指了去厕所的路。路遇需要帮助的人,她主动会伸出援手,也见过不少因为她的主动帮助被别人怀疑的事,她都能立即表明自己的初衷打消疑虑,只有帮到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心里才能释然、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