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带动 规范发展
——秦州区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成绩突出
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引导全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发展层次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不断促进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发挥在现代农业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天政发〔2015〕7号)、《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天政发〔2015〕8号),《天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和《天水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秦州区合作社自行申报,秦州区农业局审核推荐,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和市家庭农场发展联席会议审议,近日,天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第七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第二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决定》(天政发〔2016〕117号),决定指出,天水市秦州区花林果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市秦州区腾飞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家农民合作社被命名为第七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并且每个示范社奖励3万元。
今年,秦州区成功创建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家,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1家,创建数量在全市各县区中名列前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