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社局 付鹏 )为了预防和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秦州区于2011年9开始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区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存入农民工的工资,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此项资金由秦州区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收缴。 截止2012年5月,该区共有6家施工单位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金额达到598.928万元,有效防止欠薪案件的发生,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自2011年9月执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该区对区域内建筑领域未开工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向相关建筑单位告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建筑单位限时以工程总造价3%向指定专户缴纳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后,各用人单位提高了守法意识,建筑领域施工单位基本做到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今年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与往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减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也得到有效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