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郊区交警大队“三项措施”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秦州区机关作风综合整治工作系列报道之十
(秦州区外宣办)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秦州区郊区交警大队通过“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秩序,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各项工作。
一是严肃警容风纪,严格工作纪律。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所有民警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内一律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举止文明。工作时间不宜着警服的,要按照公安部令要求着便装,要求穿着整洁庄重、得体大方。坚决杜绝警容不整、警便服混穿、化浓妆、穿着暴露等影响公安机关和民警形象的行为。民警工作时间必须保持精神振作、姿态端正,提高效能,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上班时间严禁串室、闲聊,严禁上网炒股、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逐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特别是窗口单位,要严禁空岗、脱岗,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是规范办公秩序,落实值班制度。各股室要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要严格内务设置,规范办公室内的物品摆放,保持地面、墙面、桌面的整洁,做到办公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值班室和卫生责任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和环境秩序,积极创造洁净、卫生、舒心的工作环境。各岗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不得脱岗、空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值班期间,门厅值班人员负责盘查、登记所有出入机关的外来人员,并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接受外来人员咨询,帮助外来人员联系要办事单位、民警。机关值班负责人要负责检查办公楼内安全,督促门厅值班民警、门卫到岗到位。
三是强化一岗双责。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担负起既抓业务、又管队伍的“双重”领导责任,带头执行公安机关各项纪律规定,注重对本单位民警的日常管理,加强民警作风养成教育,将“五条禁令”、内务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抓实、抓到位,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