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北山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调查质量,严肃调查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考核相关规定,秦州区城区北山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切合实际、有利于调查摸底工作的《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纪律监督办法》和《调查摸底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纪律监督办法》共分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其它5章11条,详细规定了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时必须坚持“依法、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回避”原则,坚持“保密”原则;规定了调查组组长要对调查质量把关、要关心同志、搞好团结等4项职责,调查员要遵守调查纪律、服从组长安排、掌握调查方法等3项职责;规定了调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不准遗漏调查项目,不准更改调查数据,不准向调查对象乱许诺,不准借故刁难调查对象,不准私自泄露调查数据,不准参加调查对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收受调查对象的钱物”的“八不准”规定;还规定了对上报数据错误较多、玩忽职守、瞒报虚报、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共11条,主要规范了调查人员的上下班、请销假、出勤、参加会议活动情况以及违反本制度的具体处罚等。
“一办法一制度”的出台充分表明秦州区委、区政府把北山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全心全意打造成为“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惠民工程”的信心和决心,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始终突出“阳光摸底,和谐调查,为民利民”,有力地推动了调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