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晓来带领督查组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审议意见》在清水县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参加调研。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黄门镇小河社区、清水县轩蔓服装有限公司、清水县公安局、清水县综治中心,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工作落实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相关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督查组对清水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婚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就业工厂工作开展情况等给予了充分肯定。督查组强调,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发展,逐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责作用,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扎实推进“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把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加大执法监督和司法审判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妇女转变就业择业观念,努力提高妇女就业水平,依法维护妇女劳动权益,不断促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图/文清水融媒记者刘嘉)
(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