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推进全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清水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