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清水实践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