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农业优先型、工业主导型”发展定位,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担当履职,进一步提升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清水实践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