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文旅厅公示了甘肃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名单,我县清水小曲项目成功入选,具体名单如下:

清水小曲是清水人民在劳动之余,日常生活,及婚丧节庆用以抒发情怀、娱乐消遣的民歌形式。其特征与当地方言紧密结合,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其历史悠久、传承广泛,内容涉及农村日常生产、生活,以反映农村妇女情爱,追求美满婚姻和幸福生活者居多,还有一部分以歌颂传统忠义、美德故事为主要内容,叙事完整,情节感人,文学色彩浓厚,极富教化意义。清水小曲有史可考始于秦汉,形成于明末清初,民国初期空前兴盛,曲目极为丰富。
据晋《博物志》记载,汉代清水民间就已流传着“舞散乐”,从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晋代乐伎佣能够说明,当时已有乐器为演唱伴奏的艺术表演形式。80年代出土的北宋砖雕上也能看到穿长衫、腰系罗裙、腰挂蝴蝶结的人物造型图案。据《清水文化志》记载,明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远门乡部分村庄在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里就已演唱四人小曲。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白驼村出现为富户祝寿的小曲演唱,之后在西部各乡镇陆续出现了“道情”、“秧歌”、“小曲”等民间艺术表演形式,田间地头也有了遥相对唱的“山歌”。到清·顺治末年至宣统元年(公元1661——1909年)全县有小曲班社38家,道光年间,小曲形成了“坐唱”、“清唱”、“对唱”、“群唱”、等多种表演形式。民国时期发展为“地摊子”,开始有简易乐队,由一把板胡、二弦伴奏,另一人打一竹板演唱,后来发展成为引子曲牌套体形式,增加了二胡、笛子、月琴、大锣、碰铃等乐器。当时全县成立半职业性小曲班社达50余家。
上世纪七十年代,为挖掘整理民间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县文化馆于1980年组织,收集整理了共计一百余首民间小曲,乐曲结构短小,有着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