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清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绿色办公,不断完善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节约用电、用水管理,垃圾分类等制度,倡导全体干警绿色出行,践行低碳生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清水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现机关节约常态化。(清水融媒信息员-张璐)
(新闻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李俊锋) |